“都是首套房,都是同一个银行,别人的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后是4.2,而我的却是4.3?委屈屈。”
广州很多有房贷的粉丝们应该知道,现在在农行的APP上,提前针对存量首套房利率进行了下调,不得不说还是蛮勇的,毕竟上头规定是本月25号才开始。
但是,有些粉丝们就发现了,人类的悲喜并不相通。
都是首套房,都是同一个银行,别人的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后是4.2,而我的却是4.3?
莫非,我是在一个假广州?
针对这个问题,明叔也稍作了解,现给大家通俗的讲一下,为啥条件相同,但下调后却有差异?
先看下图:

按照规定,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,广州的下调的下限是:LPR+0。
但是这个LPR可不是指当下的4.2。
这个下调利率是与你,也就是买家当时选择的“重定价日”相关的,你合同上写的“每年更新房贷利率的日子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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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原来是固定利率,合同上的更改利率的时间是每年8月8日;只要没到次年的8月8日前,你的LPR基数,就不能是现在的LPR(4.2%),还是按照之前的来计算的。
差别就在这。
但是后面取消这个固定利率之后,新的买家,他发放贷款的当天,一般来说就是LPR更改的时间。
02
举个例子:
假如说,你的房贷是2021年10月放的款,那你参照的LPR就是2023年10月的比较新利率,这时候LPR已经更新为4.2了,所以你就是4.2。
看下图:

农行下调房贷利率后:
左边图片最终的利率是LPR+0=4.3%。
因为他的“重定价日”还没有到,LPR是按照之前4.3%的基数来算的,所以是4.3%。
右边图片下调后的利率是lpr+0=4.2%。
因为她的“重定价日”的时间是在LPR更新到4.2之后,所以他是按照比较新的LPR,也就是现在的4.2%。
但是现在依然是4.3%的朋友,不要紧张,看看你的“重定价日”是什么时候,到了日子,就自动会变成比较新的4.2%了(前提是,当时的LPR是4.2%)。